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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连续三年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作者: 佚名 发布日期: 2022-04-09

近日,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命名表彰2021年度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和笫三届省级文明校园的决定》,学院顺利通过省级文明单位复核,被授予2021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这是学院继2019、2020年获评“省级文明单位”后,第三次获此荣誉。

2021年,学院党委坚决贯彻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人社厅党组的部署要求,把文明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学院重点工作,坚持把维护省级文明单位荣誉和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推动各项工作开展。

为高质量完成省级文明单位复核工作,学院印发《创建文明单位宣传手册》,制定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台账,各部门、系部对照台账,明确责任分工,全力配合收集文明创建材料,高质量整理创建材料31册。学院多次召开迎接省直文明单位复核工作调度会议,加强日常调度和动态考核管理。在校内先后开展4次自查自纠,党委书记孙众志、院长许明道、党委副书记王韶明多次安排部署文明创建工作,并带头在校内开展自查。学院领导多次强调,全体教职工要统一认识、提高标准、行成合力,扎实推进省级文明单位复核工作。学院还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纳入质量管理平台大项目统一管理,由文明创建办公室对台账任务进行跟踪、调度和评价。2021年9月2日,省直机关文明办检查组到学院开展现场复核,听取工作汇报、查看办公环境、查阅工作档案、查看“省直精神文明建设信息管理系统”管理维护情况,对学院文明创建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近年来,学院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文明建设工作与各项事业发展紧密结合。通过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全院师生思想政治素养、精神面貌、综合素质不断提升,师德师风建设卓有成效,人才培养质量扎实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学院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被授予2021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称号,既是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对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肯定,也是对全院师生员工辛勤工作、努力学习、争创一流的激励。下一步,学院将继续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服务教育改革发展大局,将精神文明建设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不断拓展文明创建的广度和深度,同时,积极争创国家级文明单位,使文明创建理念、机制、成果在全体师生员工中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宣传部 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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